上诉人(原审被告):温州XX公司,住所地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XX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XXXX05785927。法定代表人:曹XX,执行董事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池XX、曾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:浙江XX公司,住所地: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XX(温州市XX)A806号。法定代表人:陈XX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朱XX,浙江XX律师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黄XX,系原告员工。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温州XX(以下简称XXX)为与被告徐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本院提起诉讼,本院立案受理后,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原告XXX代理人朱XX到庭参加诉讼,被告徐XX经本院... 查看详情 >>
据原告郭XX为与被告姜XX、薄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于2019年3月12日诉至本院,诉请判令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货款294520.52元并赔偿利息损失(自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... 查看详情 >>
本院认为,本案被执行人目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,故本次执行程序可予终结。据此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(十一)项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... 查看详情 >>